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23〕26号),进一步做好我市老字号挖掘、培育、传承、保护工作,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安阳老字号认定主体原则上为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
(二)依法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三)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且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
(四)商号、商标或品牌具有延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
(五)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六)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贡献度。
(八)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申报流程
(一)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二)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后,应实地深入了解企业的历史传承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证核实,向安阳市商务局推荐上报。
(三)安阳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在安阳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认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