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占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招商留商政策的议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提得很好,招商引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是吸引投资者来本地投资的重要手段。因此,制定出台和修改完善好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有重大意义。
二、关于政策享受对象问题,《安阳市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安政[2020]6号)已注明支持对象为“外来投资者”,且在项目建成后对地方财政贡献达到一定数额的,用企业贡献部分用来支持项目发展。您提出的“增加对老企业新上项目按同等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激励”,文件第六条第一款已有明确规定:“安阳籍人士返乡创业项目,或现有企业新上项目并且引进外来资金超过投资额50%的,均参照本措施进行奖励”。安阳本地企业,只要符合文件条件的,均可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奖励。本地企业新上项目如无外来资金投资,则不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三、对于本地企业,我市也已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予以扶持。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在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开拓市场、企业上市等方面,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如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安政办〔2021〕62号)对研发平台建设、孵化载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分别进行奖补。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对企业出口贷款、进口贴息、海外市场开拓、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人才引进方面,有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
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4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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