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安阳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指示精神,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贸易综合竞争力,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措施中,现将安阳市商务局牵头起草的《安阳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安阳市商务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联系电话:0372--5037759
电子邮箱:aysswjwmk@163.com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商务局b8010房间
邮编:455000
安阳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安阳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安阳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36号),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贸易综合竞争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一)推动内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完善外贸服务“综合体”、企业外贸“联合体”,采取“互联网 外贸”、“外综服 企业”等形式,帮助内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对未开展外贸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助力企业“两条道路行驶”。鼓励企业采取“人才飞地”的形式,弥补本地外贸人才不足。搭建企业与外贸服务业资源的对接交流平台,加快构建我市外贸产业链和外贸服务业生态圈。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产品增大出口比例。用好国家级重要展会平台,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经贸活动,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安阳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壮大外贸服务业规模。引进与外贸相关的国际认证机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等外贸服务业态,形成外贸服务业集群,服务我市外贸企业境外市场推广。发挥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工作专班作用,助推保税物流中心申建。积极争创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中国(安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鼓励林州市新型材料、汤阴县鸡肉制品和北关区纺织服装三个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继续申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内黄县辣椒及其制品、滑县齿科材料积极申报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动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孵化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财政局、安阳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推动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推动外贸企业与商超企业、电商平台通过产品联合开发、订单直采等方式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名优外贸消费品进电商平台、进商场超市、进商圈步行街、进工厂折扣店、进商品交易市场。扩大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规模。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展会,积极拓展国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四)促进国内国际规则对接。全面复制推广国家和省自贸区先进经验,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释放河南自贸试验区辐射效应,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方面落实更高标准规则,探索数字经济、离岸贸易等新兴领域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用好“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标准研究,加强标准转化衔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安阳海关、市司法局)
(五)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引进国际产品资质认证代理机构,支持企业在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等地区开展产品资质认证,拓宽销售渠道。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境内外认证,持续做好绿色食品年检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工作,提升内外贸产品安全质量水平。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完善内外贸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加强对市内短缺药品生产情况和医疗机构短缺药品情况监测,探索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应急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完善储备药品紧急使用制度,落实医疗器械紧急使用制度,优化采购路径,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备案采购,畅通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快速进入国内市场渠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药监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安阳海关)
(七)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开展市“三同”产品试点工作,优先在钢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纺织服装等领域发展“三同”产品。支持外贸企业与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开展“三同”产品进商超、进市场、进步行街、进展会、进平台行动。鼓励企业对其产品作出满足“三同”要求的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推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维权援助。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针对通过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输往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侵权商品及在货运渠道对输往北美、欧洲、南美、非洲以及东南亚国家侵权商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安阳海关)
(九)健全内外贸信用体系。依托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内外贸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鼓励内外贸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运用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高质量建设商务信用体系,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开展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十)构建内外贸一体化流通体系。支持企业依托空中、陆上、网上、海上四条“丝绸之路”等国际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开展内外贸商品联合运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探索建立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双向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安阳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十一)加强内外贸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人才培育力度,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和课程设置,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培养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领域人才。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企业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
(十二)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基础。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建设改造一批县乡综合商贸中心,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高质量参加各类经贸交流活动,扩大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产业集群。推动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做大做强,依托现有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支持研发、检测、营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创建区域出口品牌。对接国际国内需求,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阳海关)
(十四)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安阳品牌。持续开展品牌提升行动,构建品牌培育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引导外贸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从贴牌、代加工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等多元经营转型,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支持企业拓展品牌国际营销渠道,积极申报河南省国际自主品牌,壮大国际自主品牌队伍。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打造一批优势安阳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财政政策支持。落实外经贸、商贸流通业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外经贸发展、服务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将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十六)更好发挥政策资金作用。落实省级外贸支持政策,为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应对贸易摩擦等申报资金补贴;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申请不超过50%的信保补贴,年出口额500-1000万美元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在省财政补贴80%的基础上对剩下的20%进行补贴,其中市辖区企业由市财政补贴,县(市)企业由县(市)财政补贴;用活进口贴息政策,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进口贴息资金;落实保税仓、海外仓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外贸贷”政策,缓解企业融资压力。鼓励内外贸企业在河南省中小企业融资云平台注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加大金融服务机构招引力度,提升银企对接效率。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落实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外汇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人行安阳市支行、市委金融办、安阳金融监管局、外汇局安阳市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